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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需要看到他们进法庭,不需要他们接受惩罚。
我要亲自审判,亲自为我的孩子报仇,我不会后悔。
小姜,对不起,其实我一直瞒着你一件事情:我的老师,就是周成案的凶手。我的犹豫也来自于这里。可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必须帮助他。
对不起。
请你和你身边的人,所有人,一切小心。
许诺。】
很简短的一封信,很简单的陈述。
却让姜楠红了眼眶。
“她应该相信法律的。”
“可如果法律确实不够进步呢?如果法律并没有真正保护到需要保护的人,有时候反而成为罪犯的保护伞,是不是也应反反思呢?”姜楠轻声说道。
她想到前阵子的新闻。
遭受侵犯的未成年女孩,需要用一生去治愈伤痕。
而犯罪者,只需要付出十万块和四年的牢狱。
四年的牢狱和十万就能替代一个人可能被毁掉的一生。
简直荒谬。
当刑“强奸罪”的理论认定、死刑适用的定义的编者之一,是有“作风问题”的、曾被举报性侵和强奸的人,那法律是不是该及时进行跟进和修改呢?
当加害方是个未成年的时候,为什么那些放在大人身上极为残忍的、恶毒的手段,就都可以被“未满X岁”抹去?
当受害者看不到对方得到“该有”的惩罚,也看不到未来可能的希望,“以暴制暴”就极容易产生。
像是丁佳宁案,以及现在的邹明朗案,换一个角度,或许就变成了“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终于救下了犯罪分子,并灭了受害者”。
陈最和萧明德都沉默了几秒。
陈最抽出纸巾递给姜楠,轻声说道:“所以我们在做力所能及的事。”
“我们,还有外面那群连饭都来不及吃的人,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极大部分的人,都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即便只是一次呼吁,一次宣传,一次勇敢的宣告。
都是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了。
萧明德点头,“即便这个社会还有许多不够好的地方,可我们都在努力了不是吗?”
姜楠认真点头。
即便这片国度并不完美,可他们仍然热爱,仍然愿意相信,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共同建设更好的未来。
姜楠把手机还给萧明德。
陈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