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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一摊,喃喃道:“反正我是个看不见的瞎子,你们尽管欺负我好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小林,明天我打算给大伙放假,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大荒山?”曹玲儿突然走进来说道。
“好端端的去大荒山做什么?”林耀有些好奇。
曹玲儿掩上门,坐在林耀对面低声说:“我思来想去,除了卖店卖房,就只有一个办法能帮我父母还上那笔赌债,找到大荒山里的参王。”
“参王?”林耀眉头紧锁,“那不是大荒山里的传说么?”
传说大荒山里有一株百年参王,有起死人药白骨的神奇功效,在过去这些年吸引了无数人进山寻找,但无一例外不是空手而归,随着时间推移,最近两年已经没人谈及此事了。
曹玲儿摇了摇头,“那不是传说,是真的。我甚至知道参王长在什么地方。”
林耀大吃一惊,“有这事?你怎么不早说?不是,姐,你既然知道参王在哪,为什么不把它挖出来?”
曹玲儿苦笑一声,“要是那么好挖,我早就挖了,还用你说?且不说那参王长在悬崖峭壁上,就是周围那些野兽也不好对付,我也是机缘巧合才见到参王的。这事说来话长,以后有机会了再慢慢跟你说。”
林耀一挑眉,“大荒山应该没有大型猛兽才是。”
曹玲儿道:“我其实也没正眼瞧见那是什么野兽,反正体积不小,比狼狗都要大一圈,眼睛绿油油的,当时我吓坏了,扭头就跑,鞋都跑丢了一只。”
林耀眉头紧锁,“野兽再厉害也是兽,比不得我们人类的智慧,总有办法对付它们,这个暂且不提。退一万步说,假设咱俩顺利挖到参王,你打算把它给牛雄?”
“你当我傻啊!那可是参王,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要贵百倍,我当然不会给他。可有了它,我们就有退路了,实在不行,我把店一卖,咱们去别的城市生活不就行了?”
林耀心中很是感动,握住曹玲儿的小手,“姐,想不到你的未来规划里有我。好,既然如此,那我就舍命陪君子,明天陪你去一趟大荒山挖参!”
曹玲儿用力点点头,正待说些什么,收银员突然喊道:“老板娘,你爸妈来了。”。。。
林耀幻想中白灵被小妈捉奸在床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事实上,王珍珍在全程看完白灵和夏琳之间的亲密行为后只是默默关掉监控躺回到床上,不知在想什么。
转天上午。
四口人吃完早餐,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