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屡败屡战5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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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军曾蹂躏天津。及开为商埠,法国
神父即在天津建立教堂,收养贫儿。由于迷信,时人本信外人
挖取心眼配药练眼点金之说。同治九年庚午春,天津拐匪骤
起,屡失孩子,辄疑外人迷拐。官吏拘捕拐犯。中有武阑珍供
称迷药是法国教堂仆役王三给予,清廷即向法领事提出严重抗
议,并约法领事丰大业(M.Foutanier)至通商大臣崇厚官署
晤谈,双方发生争辩,丰氏盛怒,众怒而打死丰氏,并将教堂
焚毁,惨杀教士修女等数十人,乘势往劫英法教士住宅,造成
国际间严重事件。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天津教案”。
事发之后,清廷诏直督曾国藩查办,曾国藩在病中立遗嘱,
抱自我牺牲决心。六月初十日抵津,据年谱载称:
公至天津,津郡兵团,旧有水火会名目,人数甚众,怨崇
厚以之护教,咸望公至必力反崇公之所为。公奉命之初,凡诣
公条陈此事者,或欲借津人义愤之举,以驱逐洋人;或欲联合
俄英各国之交,以专攻法国;或欲参劾崇厚,以伸士民之气;
或欲调集兵勇,以为应敌之师。公意在坚保和局,不与洋人构
衅,以致起急端。其致函崇公,则称“有祸同当,有谤同分”
之语。既至津郡,出示晓谕士民,仍不奖其义愤,且亦有严戒
滋事之语。由是津人以怨崇公者怨公矣。公初至时,出令放
告,投诉牒者数百人。查讯挖眼剖心,并无事实,而拐匪一
案,拿到教堂之王三、安三等,皆市井无赖,不能定案,公亦
令暂予缓讯,以为洋人转圜之地,但饬缉拿天津滋事之民。由
是都门士大夫中讥议纷然矣。
查办教案,是两方面都不讨好的事,曾国藩深知于此,但
迫于清议,迟延不办,其致友人书,论其处置困难,不敢查拿
正凶,外人深不满意。
清史列传曾述及他办本案的主张和理由说:
(国藩)奏诛为首滋事人,将办理不善之天津府县革职治
罪。复谕以“洋人诡谲性咸,得步进步,若事事遂其所求,将
来何所底止?是欲弭衅而不免启衅也。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吓之
语,曾国藩当力持正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