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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