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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霍夫人偶尔需要出席一些场合维持家族体面,是以自来衣裳首饰、胭脂水粉是最多的。”
她抬起眼睫,淡淡看过去,“是这样吗,霍夫人?”
丁咏梅木讷地点点头,“姑娘说得完全没错。”
时安夏又温温道,“但你自来性子软,好说话。只要妹妹跟你撒娇讨要,你都会把你的东西分给她。哪怕是新的,你也一样毫不吝啬。”
丁咏梅又呆怔着点点头。
时安夏凉凉一笑,“可你妹妹表面上亲近你,穿着你的衣裳,用着你的胭脂,戴着你的首饰,转过身却觉得那是你用剩的。久而久之,她就恨上了你。”
丁咏珊怒目而视,“不是!不是这样!你胡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你不要挑拨我们姐妹之间的关系!”
“你们姐妹的关系还用得着谁挑拨?”霍十五冷呲一声,“真可笑!”
时安夏并不理会无谓的反驳,只继续道,“但丁咏珊最恨你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你与生俱来的好运气。想必你从小到大运气都很好,对吗?霍夫人?”
丁咏梅一想,似乎真是这样,“是!因为这,祖母还给我赐了小名儿,叫‘吉祥’。如今丁家长辈们都还这么叫着。”
时安夏也是因着刚才丁浩然无意间叫了句“吉祥”,使她有了这个猜测,“你的好运气持续到了长大,让你遇上了从京城去湛州的伯爷。”
淮阳伯府是京城勋贵,且伯府不算没落,底蕴深厚,无论是人脉财富都积攒得牢固。
伯爷本身年纪轻轻就当家作主,后院无妾室,为人正直清朗。去了趟湛州,偶遇丁咏梅,便是要娶她为妻,让她做伯府的当家主母。
伯爷的母亲也是宽厚之人,从不苛待儿媳,甚至待庶出的孙女儿也是一碗水端平。
这样的家世,就算搁在京城也是数得上号,排得上名儿的。
但霍世明只花了半年时间,就把丁咏梅顺顺当当娶去京城了。
可见他是真真心心,踏踏实实要与丁家嫡长女过日子的。
时安夏淡笑,“这泼天的富贵啊!就这么无声无息掉在了你头上。盼你好的人欢喜,见不得你好的人真就是彻夜难眠,恨得牙痒痒。”
人性大抵如此。
丁咏梅忽然想起了什么,面色一白,脱口而出,“荷包!”
起程来京的头天晚上,妹妹与她拱在一个被窝里。
妹妹亲昵抱着她的脖子,腻歪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