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左传 桓公元年十八年2 (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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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说:“如果信义不能长久维持,订立盟约也是没有好处的。《诗经》说:‘君子屡次结盟,动乱仍然滋长。’这都是由于不讲信用的结果。”
楚人发兵攻打绞国,军队驻扎在绞国首都的南门。莫敖屈瑕说:“绞国弱小而轻浮,轻浮就缺少谋略。请不要派军队保卫砍柴的人,以此诱骗绞人。”楚王听从了他的意见。绞人抓到了三十个砍柴的人。第二天,绞人争相出城,到山里去追赶楚国的砍柴人。楚军在北门守候着,同时在山下设下伏兵;结果大败绞人,强迫绞国签订了城下之盟而回国。
在进攻绞国的这次战役中,楚军分批渡过彭水。罗国人想借机攻打楚军,于是就派大夫伯嘉刺探敌情,他三次数遍了楚军的人数。
桓公十三年
【原文】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鬥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郑人来请修好。
【译文】
十三年春天,楚大夫屈瑕攻打罗国,鬥伯比为他送行。回来时对他的车夫说:“莫敖一定失败。他走路趾高气昂,心意就不踏实了。”于是去见楚王,说:“务必增派军队。”楚王回绝了,回到寝宫告诉夫人邓曼。邓曼说:“鬥伯比说的意思并不在兵力的多少,而是说君王要以诚信镇抚百姓,以德义训诫官员,用刑威来使莫敖有所畏惧。莫敖依仗蒲骚之役的胜利,将会自以为是,必定轻视罗国。君王如果不适当控制,岂不是等于不加防范吗?鬥伯比所说的意思是要君王训诫百姓,好好地安抚督察他们,召集官员们用美德勉励他们,见到莫敖而告诫他上天对他所犯过错是不会宽恕的。不是这样的话,鬥伯比难道不知道楚军已经全部出发了吗?”楚王派遣赖国人追赶莫敖,没有追上。
莫敖派人在军**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