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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还被地上的玻璃划伤,划出一道大口子,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涌出。
所以我刚到江时办公室的时候,左脚用外套包起来了,但血还是渗透了外套。
商业大楼的大理石板冰凉得让我的脚起了应激反应,最后我是一瘸一拐上电梯。
这些,江时都没有见到。
等我到医院的时候,触目惊心的伤口把护士吓坏了,她小心翼翼帮我取下血迹斑斑的外套,心疼地帮我清洗伤口。
也是蛮神奇的,我受伤了,反而在一个陌生人那里收获善意,男朋友却对我不闻不问。
医生帮我处理伤口时说,要是再迟点过来,后果非同小可。
他说得对,有些人如果再不处理,后果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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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江时,他刚刚大学毕业,顶着名校高材生的名头,整个人意气风发,站在那里,他就是光。
我像个莽撞的小兽,一下子冲进他的光环里。
和他在一起,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他说我是他的初恋,这话我信,因为我事先找过当私家侦探的好朋友查过他。
他相貌英俊,一直不缺桃花。
但他从小自视甚高,睥睨周边的一切,这是他没谈过恋爱的根本原因。
在一起后,我搬进他狭小的出租房里,和他一起白手起家。
他出去和客户谈生意,我在家里画图。
经常一通电话打来,都是江时为了生意喝得不省人事,让我去接他。
我试过在KTV房,舞池中央,甚至是肮脏的小巷里找他。
带他回家,照顾他。
他是个设计天才,我画图没灵感的时候,他只需轻轻一笔,就能诞生一幅作品。
他也对我很好,无论去多远的地方出差,都会每天一通电话和我聊天,一聊就是半小时。
我凌晨三点想要喝糖水,他奔波好几公里远的店铺帮我买。
会在不同的节日给我不同的惊喜,这份浪漫,他坚持了三年。
他做了一份关于未来的计划书,里面都是我的名字。
我陪着他,一点一点建立起我们的设计王国。
前不久,我们一起付了首付,买下了第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那时候江时还说,这只是个初始的容身之所,以后,他一定要给我更大的房子,有院子,有猫狗,我们在里面养花种菜,惬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