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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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鲁魏刘列传第十五
卓茂字子康,南阳宛人也。父祖皆至郡守。茂,元帝时学于长安,事博士江生,习《诗》、《礼》及历算。究极师法,称为通儒。性宽仁恭爱。乡党故旧,虽行能与茂不同,而皆爱慕欣欣焉。
初辟丞相府史,事孔光,光称为长者。时尝出行,有人认其马。茂问曰:“子亡马几何时?”对曰:“月余日矣。”茂有马数年,心知其谬,嘿解与之,挽车而去,顾曰:“若非公马,幸至丞相府归我。”他日,马主别得亡者,乃诸府送马,叩头谢之。茂性不好争如此。
后以儒术举为侍郎,给事黄门,迁密令。劳心谆谆,视人如子,举善而教,口无恶言,吏人亲爱而不忍欺之。人尝有言部享长受其米肉遗者,茂辟左右问之曰:“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人曰:
“往遗之耳。”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窃闻贤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遗之,吏既卒受,故来言耳。”茂曰:“汝为敝人矣。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今邻里长老尚致馈遗,此乃人道所以相亲,况吏与民乎?吏顾不当乘威力强请求耳。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浊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走,不在人间邪?亭长素善吏,岁时遗之,礼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设**,礼顺人情。今我以礼教汝,汝必无怨恶;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门之内,小者可论,大者可杀也。且归念之!”于是人纳其训,吏怀其恩。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为置守令,茂不能嫌,理事自若。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平帝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
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县界。督邮言之,太守不信,自出案行,见乃服焉。
是时,王莽秉政,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迁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
更始立,以茂为侍中祭酒,从至长安,知更始政乱,以年老乞骸骨归。
时,光武初即位,先访求茂,茂诣河阳谒见。乃下诏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淳固,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几杖、车马,衣一袭,絮五百斤。”复以茂长子戎为太中大夫,次子崇为中郎,给事黄门